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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仿公號“釣魚” 平臺也應擔責

來源:北青網(wǎng) 時間:201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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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開卡、辦事,上微信公眾號預約一下,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習慣在微信公眾號上處理事務。新華社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騙子們如今開始利用仿冒官方微信公眾號進行詐騙,有的通過取“高仿名”冒充正規(guī)機構,有的通過造假、借用他人工商執(zhí)照、法人信息注冊微信公眾號實施詐騙。

不少人都認為公眾號可信度較高,對公號提供的信息、鏈接等往往毫不設防。殊不知,微信公眾號里面也是魚龍混雜,一些看似正規(guī)的公眾號,實際上卻是“山寨公號”、“釣魚公號”。日前,福建泉州許先生根據(jù)短信提示,搜索到名叫“福建車輛年檢”的公眾號,通過鏈接被誘導到一個網(wǎng)址,輸入了銀行卡號、發(fā)動機號、卡密碼及短信驗證碼,被騙走2000元。


高仿微信公眾號招搖撞騙的背后,暴露出微信平臺在公眾號審核和監(jiān)督方面存在漏洞。根據(jù)《互聯(lián)網(wǎng)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guī)定》,互聯(lián)網(wǎng)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使用者的賬號信息、服務資質、服務范圍等信息進行審核,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的原則,對使用者進行基于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件號碼、移動電話號碼等真實身份信息認證。但在現(xiàn)實中,微信平臺的審核很可能被鉆空子,在一些電商平臺,有商家承諾“繳納680元可注冊經(jīng)微信官方認證的企業(yè)號”,微信要求的營業(yè)執(zhí)照、銀行對公賬戶、法人信息等資料全由商家包辦。


前不久,央視新聞頻道披露了微信公眾號中出現(xiàn)“高仿”官微的亂象:河南、湖北、廣西、福建等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的微信公眾號名稱被個人和培訓機構惡意搶注,嚴重干擾了高考招生工作。這些仿冒官方招生考試機構的微信公眾號,不僅搜索排名靠前,有的甚至還得到了微信的認證,極具誤導性,不僅極有可能存在招生騙局,考生的信息也面臨泄露的風險。事后,微信公眾平臺對所涉及的76個高仿公眾號予以永久封禁。


治理高仿公眾號不能止于事后查處,更要加強源頭監(jiān)管,遏制濫竽充數(shù)、渾水摸魚。一方面,全方位進行身份核驗,尤其對于金融、招生等敏感領域,除了審核申請者遞交的書面材料外,更要邀請行業(yè)主管部門進行核實,避免無資質者掛羊頭賣狗肉。另一方面,筑牢防騙“防火墻”。假冒微信公眾號“釣魚”,大都是通過引導到第三方釣魚網(wǎng)站實施詐騙。微信平臺應主動與有關部門的釣魚網(wǎng)站信息庫進行對接,在跳轉鏈接時予以及時提醒,甚至自動停止訪問,從而讓騙術無法得逞。


遏制高仿公眾號“釣魚”,不缺技術缺決心,關鍵要強化互聯(lián)網(wǎng)平臺責任。目前,對于一些假冒公號違法行為,微信平臺往往并不需要承擔責任,自然缺乏嚴格把關、認真監(jiān)管的動力?!峨娮由虅辗ā芬?guī)定,電子商務平臺對平臺內經(jīng)營者未盡到資質資格審核義務,將被責令限制整改或停業(yè)整頓,并面臨最高二百萬元罰款;如果明知平臺內經(jīng)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要求,還將承擔連帶責任。不妨借鑒電商平臺的管理模式,讓互聯(lián)網(wǎng)平臺因高仿公號被問責,為“釣魚”詐騙承擔連帶責任,才能喚醒平臺的責任意識,促使其扮演好“守門人”的角色。漫畫/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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